莫非这就是第二个阿里巴巴(上)?
莫非这就是第二个阿里巴巴(上)?
近几个月以来,从不同的媒体上大家看到了这些事情:任务中国与微软达成战略伙伴携手发布 @mytask.com 邮箱,任务中国广东分公司的成立,任务中国联合百度、TOM 、七彩虹、迅雷等十余名企联合举办"2007暑期学生网络实习活动"——最近任务中国和不少强者达成的合作引起了行业的注意,记者试着从项目发展的角度来分析任务中国最近的表现。
任务中国CEO钟聪华在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说:"我认为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专注于做企业服务的企业,而不是其他行业的企业。"现在专注于做企业服务的网站执牛耳者,非阿里巴巴莫数,且阿里巴巴已是电子商务领域辉煌与荣耀的象征,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业界激烈反响。有句话说得好:失败者各有不同,成功者总是相似。记者翻翻老黄历,不经意发现:作为一家不到两年的 IT新企业,任务中国似乎有着与阿里巴巴有着前所未有的"相似"。
集贸市场 vs. 劳务市场
阿里巴巴诞生于中国小商品集贸市场最发达的浙江,马云为了让"大老粗"般的乡镇企业家了解到在阿里巴巴上怎样赚到真金白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竭力宣传"全球最大的网上集贸市场"这个概念——"它是一个市场,谁有东西都可以上来吆喝"。同时,阿里巴巴还创造了很多带有本土化情结的产品,"诚信通""支付宝"……这都是一些令中小企业主易懂的词,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都能在这分得一杯羹。
任务中国的总部虽选在北京,但首家分公司的成立却是在广州。这个地点的选择使得与他们的主要客户——民营企业关系大为拉近。众所周知,广东是民营企业扎堆程度最高的一个省份;而其对外口径,也由最初的"国内领先威客网"变成"网络创意劳务市场"。从这点可看出,任务中国已由当初主打"威客牌"改而专注"创意劳务"这一理念,并由此开发了一系列如"威客秘书"之类的网络劳务工具为中小公司服务——这一发展战略,与阿里巴巴前期道路不谋而合。
B to B vs. A to A
马云曾对阿里巴巴的B to B模式在中国成功有过精辟解释: B to B虽起源于美国,但美国经过数百年商业发展,传统行业公司之间的兼并已大体完成,存活下来的企业都是大型化的,它们有自己非常成型的客户和供应商。因此,在美国 B to B的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建立网站,而这样的业务由专业公司做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美国主攻 B to B方向的电子商务公司成就不大;而中国真正的商业发展出现在改革开放之后,到现在也不到 30年时间,中小企业大量存在,对他们来说,在市场上寻找生意机会是一项成本巨大的活动。而电子商务则可帮助他们大量减少其中的成本,所以专业的电子商务公司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阿里巴巴成功了。
B to B 这个与众不同的目标定位,使得阿里巴巴从创业伊始就成为一个领先者。不过任务中国玩得更绝,它不仅实现了B to B 、C to C、 B to C,还实现了 C to B。何谓C to B ?C to B 是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即消费者对企业(Customer to Business )。其核心是通过聚合为数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集团,用以服务商家。钟聪华计算过,国内中小企业已超过3000万家,而且这个数字还在逐年递增,到 2012年的保守估计将达 5000万。谁能为这些公司服务,谁能把这些公司盘活?——为这个市场服务将有着无限机会。"小公司要想得到一个企业商标,专业公司也许要收 5000块甚至更多,而得到的备选方案也不是很多;但在任务中国发个悬赏任务,无数设计师将向其提供最优质的作品,价格却只有原来的 1/2甚至更低,这就是 C to B的最大魅力。"这种对市场作出理性分析,涉及四大商务领域的超前做法,使得任务中国顺理成章成了一家" A( All) to A(All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