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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也谈威客的几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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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阶段,对威客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昨天新浪博客推荐了“威客网”CEO刘锋的文章《关于威客不属于web2.0的说明》,称威客不是Web2.0。前两天,又有报道称“威客界掀波澜惊现‘招标任务模式”,似乎提出了威客方面的新模式。还有前期,“淘智网”CEO龚兵提出了“C2C威客”,“威客网”CEO刘锋提出了“威客地图”,都引起了业内不少人士的热议。对于这些这点问题,我提一下我的看法。

  一、威客到底是不是Web2.0?
  昨天新浪博客推荐了“威客网”CEO刘锋的文章《关于威客不属于web2.0的说明》,称威客不是Web2.0。
  刘锋先生引用的是Blogger Don在他的“WEB2.0概念诠释”一文中提到的概念:“Web2.0是以 Flickr、Craigslist、Linkedin、Tribes、Ryze、Friendster、Del.icio.us、43Things.com等网站为代表,以Blog、TAG、SNS、RSS、wiki等社会软件的应用为核心,依据六度分隔、xml、ajax等新理论和技术实现的互联网新一代模式。”
  但我以为,目前对什么是Web2.0并没有很严格的定义。一般来说,Web1.0的主要特点在于用户通过浏览器获取信息,Web2.0则更注重用户的交互作用,用户既是网站内容的消费者(浏览者),也是网站内容的制造者。
  而关于威客的定义:威客-- Wit(智慧),key(钥匙),通过互联网把自己的智慧、知识、能力、经验转换成实际收益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通过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而让知识、智慧、经验、技能体现经济价值。
  所以,如果要讨论威客是不是Web2.0,主要就看是否用户既是网站内容的消费者(浏览者),也是网站内容的制造者。
  从这点上看,威客基本上算是一种Web2.0,起码是一种准Web2.0。因为,多数情况下,这类网站或模式中用户既可以是产生者,也可以是消费者。只不过有时这个多数网站内容的制造者用户可能是企业。但可以类似地理解,博客中也有企业开博的。只不过,威客模式更倾向于体现智力、技术的价值,并且其中有些更有商业的味道存在。

  二、“C2C威客”与“任务招标”是威客新模式吗?
  一般对威客模式划分为两种:
  1、悬赏式--提问者将问题标价悬赏,威客利用个人的技能,知识,智慧形成答案通过竞争中标。范例网站有google answer,新浪爱问,百度知道,k68,任务中国等。这种模式对提问者有利。

    2、知识出售式--威客根据个人的技能,知识,智慧形成智力作品存放在网站上。有疑问者通过查询寻找到合适的作品进行买卖。范例网站有泛世纪,搜库网,这种模式对威客有利。对于这类威客模式,我曾经撰文称之为“疑似维客”,因为从形式上其有点象维客。

  但是,前两天,又有报道称“威客界掀波澜惊现‘招标任务’模式”,似乎提出了威客方面的新模式。还有前期,“淘智网”CEO龚兵提出了“C2C威客”。

  对于“招标任务”模式,有关报道称走向国际的“任务中国”网站,自年中获外资注入后,将再度向国内中小企业主开展一系列服务型电子商务服务(Service Electronic Commerce),对外传其为“Quake”,又称“招标任务”模式。任务中国方表示:在研发过程中,由于考虑到自身客户大多是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主,因此在参考了多种传统商业模式后,在其基础上加以改良,最后“移植”到线上,遂有了现在的招标任务模式。‘招标任务’模式借用并完善了传统商业模式,且具体到每一细节的操作上,有望令企业的满意度最大化。

  但我认为,“招标任务”模式并不是一种全新的威客模式,它只是将原来悬赏式模式进行了完善,或在交流功能上进行了完善和提高,更便于任务提出方与参与投标者进行更好的沟通,而原来这种沟通可能有作弊的嫌疑。其实,招标的过程中最重要是招标方要能够准确地描述需求。

  对于“C2C威客”,淘智网CEO龚兵称,其类似于悬赏型威客,但“C2C威客“是一个C2C平台,在这里,我们的顾客可以通在线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讨价还价。人们可以在这里开店出售他们的技能、知识和经验给那些有需要的人。有些人如果换了工作岗位甚至改了行,他们之前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可能就浪费了,但通过这个C2C的威客平台,他们就可以展示自己的技能并帮助到他人。

  这样看来,“C2C威客”也是悬赏型威客模式的完善,也是让任务发布方与参与设计者之间更好地沟通。

  也许淘智网与威客网两位CEO可以有点想炒作概念的想法,我想在互联网行业里这也无可厚非。当然,不管怎样,两位CEO对威客模式的发展还是有观点,有推动作用的,应该肯定。


  三、关于刘锋提出的“威客地图”

  “威客网”CEO刘锋对威客的研究看来很专业,不仅其网站有专门讨论威客问题与成果的专题,其研究生论文也是讨论威客,其博客也主要是讨论威客的,并且他提出了许多威客上的理论,其中包括一个新概念“威客地图”,不过对于一般人而言,似乎超前了一些,至少不是很容易理解。

  刘锋先生称,威客地图(witmap)是威客模式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成果之一,威客地图(witmap)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将人的地理位置,专业特长或兴趣,联系方式,威客空间这四个最重要的属性(不排除其他次要的属性如年龄,职业,性别等)聚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的关于人的搜索引擎。威客地图是悬赏式网站和知识出售式网站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的衍生物。直接寻找到人解决问题将是威客模式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刘锋先生还给其“威客地图”一个好的**--“互联网的下一代搜索引擎”。

  我认为,刘锋先生的这个想法很有创意,很大胆,至少从更高的视野去讨论威客这一模式。不过,希望刘先生能将这个想法描述得再具体些,再准确些,并且可以对其可能的运作模式与商业价值进行一下研究与讨论,这样可能更具有实用性。另外,如果确实有用,完全可以和谷歌的李开复与百度的李彦宏等专门作搜索的几位一起讨论一下。

  还是那个观点:创意的出现是要有思想碰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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