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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作弊的本质是破坏公平公正

作弊的本质是破坏公平公正

作弊的本质是破坏公平公正在我国,考试舞弊的传统源远流长,科举年代就有轰动一时的舞弊大案,时至今日也后继有人。尤其是,近年来高考舞弊现象几乎年年发生,可谓司空见惯了,且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不过,一次改变人生的考试,令4个家庭全部陷入囹圄,还是令人不胜唏嘘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高考舞弊在本质上是一种破坏公平公正的行为。高考对于一个人的人生而言,是一次极其重要的选拔,大多数人都渴望能公平公正地进行。但有少数人却企图通过不法手段,以达致个体私利的最大化。这种不法手段一旦实现,则打破了公正公平,导致权益天平严重倾斜,直接损害了其他考生或群体的公平竞争权益。所以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其性质十分恶劣。因而,对于参与舞弊、破坏公平公正的考生、家长、犯罪分子,必须予以严厉惩处。这正是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的必然举措。前述4个家庭因涉嫌高考舞弊而全部陷入囹圄,实乃咎由自取。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高考舞弊(包括其它考试如成年高考等)现象不仅屡屡发生,而且其手段也五花八门、花样翻新,考试舞弊呈现出有组织、职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特点和趋势,尤其是所使用的技术手段越来越具高科技色彩。考试作弊技术手段的更新换代,使得防范和打击作弊的成本也不断提高。不仅如此,有调查指出,考试舞弊已成为一个不法分子敛财的地下产业。这样,考试舞弊的兴旺发达也就毫不奇怪了。如何遏制、防范、打击日益严重的考试舞弊违法犯罪行为,已显迫不及待了。

考试舞弊现象泛滥或许还跟社会大环境有关。君不见,政府的统计数字是掺水的,上市公司的账目是虚假的,公开选拔干部是弄虚作假的,学术论文是抄袭、剽窃的,不少商品也是假冒的……可以讲,社会诚信遭受前所未有的侵蚀和破坏,但社会上偏偏又存在着弄虚作假者获益,诚信老实者吃亏的非正常现象。在这样的社会环境的熏陶、影响下,面对类似于高考这样的人生重大转折,一些人挖空心思甚至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去作弊,也就毫不奇怪了。

因而,要遏制、防范和打击高考舞弊现象,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措施建设,用制度去防范舞弊现象,特别是有组织、高科技、规模化的舞弊,还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包括招生制度),等等。同时,要清除弄虚作假的社会“土壤”,培养和树立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制度平台和社会环境。惟其如此,才能防范和杜绝诸如高考舞弊这样的破坏公平公正的违法犯罪现象。但这谈何容易!

写到这,我想起“白卷英雄”张铁生,相较于高考舞弊者,张铁生显然更有诚信,也更可爱。呜呼!

文章转自:http://www.sifaz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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